好消息 西安租房可领补贴哦 哪些人可以领取 可以领多少钱,领几年 话不多说 快跟小编一起了解吧 租房补贴标准及对象 ↓↓↓ 西安五类人才租赁补贴标准: 已取得租赁补贴资格的人才,应会同用人单位与市保障中心签订《西安市人才安居租赁补贴发放协议》,明确租赁补贴发放形式、金额、用人单位的相关责任等内容。财政补贴资金按季度发放,由市保障中心自协议签订的当月开始计算,当季度末发放至用人单位。 人才安居租赁补贴标准为: A类人才6500元/月(财政承担5200元/月,用人单位承担1300元/月),最高补贴5年; B类人才5000元/月(财政承担4000元/月,用人单位承担1000元/月),最高补贴5年; C类人才3500元/月(财政承担2800元/月,用人单位承担700元/月),最高补贴5年; D类人才1000元/月(财政承担800元/月,用人单位承担200元/月),最高补贴3年。 E类人才300元/月,最高补贴3年。 E类人才租赁补贴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,由市级和各区县、开发区共同承担,其中:城六区按现行财政体制负担(市财政70%,区财政30%),开发区自行负担,其它7个区县由市县分别承担80%和20%。财政体制发生变化时,市县分担比例另行明确。 考虑到符合e类人才的小伙伴比较多 今天小编重点跟大家介绍 e类人才租赁补贴怎么领取 哪些人可以领取 怎么认定e类人才 一起来看看吧 ↓↓↓ E类人才包括: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类实用性人才和特殊技能人才;具有硕士、学士学位,中级职称、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。 E类人才可申请人才公租房,建筑面积为70平方米左右,租金按照同地段、同类型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72%确定。 经审核通过的E类人才,可选择租赁补贴或实物配租中的一种保障方式。 选择租赁补贴的,由各区县、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按季度向用人单位发放租赁补贴,用人单位足额将补贴资金发放给E类人才。 E类人才租赁补贴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 (一)经市人社局认定的E类人才,西安本地宝微信号对话框输入【人才】可在线认定; (二)已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落户且在职在岗; (三)本人及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; (四)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未享受其他人才安居、住房保障、住房分配货币化等政策性、福利性保障政策。 自有住房包括:商品住房、私有住房、公有住房、房改房、拆迁安置房、各类保障性住房及其它实际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住房。 ↓↓↓ E类人才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300元/月,最高补贴3年。 E类人才租赁补贴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,由市级和各区县、开发区共同承担,其中:城六区按现行财政体制负担(市财政70%,区财政30%),开发区自行负担,其它7个区县由市县分别承担80%和20%。财政体制发生变化时,市县分担比例另行明确。 注意: 选择实物配租的,按照相关房源分配程序进行分配。在实物配租轮候期间应发放租赁补贴,配租后停止且不再发放补贴资金。 E类人才在享受租赁补贴期间,可经用人单位向区级住房保障部门申请,转为实物配租方式保障。 ↓↓↓ 申请E类人才租赁补贴应提供以下资料: (一)E类人才货币化补贴申请审核表。 (二)市人社局出具的人才认定材料。 (三)申请人及配偶、未成年子女身份证、户口证明。 (四)结婚证、离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处理表。 (五)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,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。 (六)其它材料。 办理程序 (一)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。 (二)由用人单位进行初审,并将初审意见在本单位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的,用人单位将相关资料统一报送至单位注册地的区级住房保障部门。 (三)区住房保障部门收到申请资料后,核实资料完整性。3个工作日内向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上报联审信息。 (四)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收到联审资料后,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市公安、税务、民政、工商、不动产登记等部门进行联审,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联审结果反馈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。 (五)区住房保障部门根据联审结果进行终审,终审意见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的,在3个工作日内将终审结果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备案,并向申请单位反馈终审结果。 小编提醒大家 申领之前一定记得先认定哦 ↓↓↓ 申报条件 1、与西安单位签订劳动(聘用)合同,在西安缴纳社会保险并取得合法居留手续的人员; 2、来西安自主创业的人员。 都可申请西安市相应层次的人才审定。 申报流程 1、个人申请 申请人在西安市人社局官网打印电子版《西安市D(E)类人才分类审定申请表》,按要求进行填写,并提供相关材料,向所在单位提出审定申请。 2、单位审核 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,符合条件的在其《申请表》中加具审查情况和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,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受理部门。 3、受理认定 市级委办局所属企、事业单位人员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受理。区、县委办局所属国有企、事业单位人员由其所在区、县主管部门认定;中、省驻西安单位,非公经济单位及创业人员由单位地址所在地或注册地所在区、县、开发区人社部门认定。 4、资格审查 受理部门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查和分类认证。材料(原件)不完整、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不一致或材料真实性无法证明的不予受理;材料真实、有效、完整以及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一致的予以受理,并退还原件。 5、办理认证 材料完整齐全、真实有效,已通过资格审查的,受理单位应予以办理认证,通过西安市D、E类人才分类认定系统予以认定类别,出具《西安市D(E)类人才分类认定书》一式两份,加盖单位公章,一份归申请人持有,作为分类认定结果;一份与《西安市D(E)类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》归档保存。 6、公示 受理部门在每月28日前将认证人选名单通过分类认证系统在线提交至市人社局。经人社局汇总形成全市DE类人才认定人员名单。名单将在次月7日前官网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。 7、入库 设立我市专业人才库,经认定的人选入库管理,各相关部门共享人才库资源。 西安本地宝微信号对话框输入【人才】 可在线申报D、E类人才, 查看申报指南,五类人才分类标准。 -END- 投稿 & 合作 & 建议 & 联系 合作QQ | 4009999087 (注:手机QQ添加时,若无法找到,请选择“找公众号”即可添加) 合作电话 | 400-9999-087 本文由西安本地宝编辑整理发布 素材来源 | 西安市人民政府网 编辑 | 栗子 插图 | 摄图网 ▼ 点击阅读原文,购买西安及周边热门景区优惠门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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